岳阳市中心医院智慧化内镜中心内镜转运机器人增配采购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岳阳市中心医院智慧化内镜中心内镜转运机器人增配采购项目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服务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 1 | A02320000-医疗设备 | 详见磋商文件 | 2 | 台 | 480000.00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 称:岳阳顺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凤桥管理处南翔万商商贸物流城6栋336号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院内镜中心现有的机器人及系统均为品牌(原厂)通过私有协议与数据库结构构建,鉴于现有系统的特殊技术架构、数据接口的私有性以及医疗安全管理的严苛要求,该增配项目在技术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特性,且必须保证与原系统的高度兼容,为保障临床工作及患者需求,我院拟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五、 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 时间 | 2026年8月18日 |
| 论证 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木里港管理处康王工业园创业基地办公楼 二楼南201室(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
| 论证意见 | 1、鉴于智慧化内镜中心现有系统的特殊技术架构、数据接口的私有性以及医疗安全管理的严苛要求,该增配项目在技术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特性,且必须保证与原系统的高度兼容,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向原供应商进行购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符合法定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3、市中心医院内镜中心现有的内镜发放机器人、内镜回收机器人、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内镜追溯管理系统、内镜中心能源自控系统、新华智能调度系统及内镜中心数字化孪生系统平台均为品牌(原厂)通过私有协议与数据库结构构建。第三方厂商的机器人产品无法获取底层数据接口与通信协议,若强行接入,不仅无法纳入现有数字孪生系统的实时调度,甚至可能导致原系统核心功能紊乱及医疗数据安全风险。 |
| 专家组成员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任海军 |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 | 中级 |
| 蒋恒 | 岳阳市人民医院 | 中级 |
| 许岳明 | 岳阳市工信局 | 律师 |
六、公示期限:自2026-08-24至 2026-08-31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岳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岳阳市南湖新区樊陈路1026号
联系人:张主任
邮 编:414000
电 话:0730-889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