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投标人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3.4.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3.4.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4.3关键岗位人员:拟派三大员(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须持证上岗。3.5业绩要求: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最终落款时间为准)施工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67400平方米且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 2.35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3.6进赣备案要求: 3.6.1进赣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江西住建云”登记相关信息,且登记状态有效,未过期或未被暂停;3.6.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三大员(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均须在“江西住建云”进行信息登记。3.7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业绩可按如下方式查询:业绩信息在“江西住建云”可查询,或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询的竣工验收数据等级为A、B、C级(若“竣工验收”模块未体现数据等级,在该平台其他模块显示的数据等级为A、B、C级的予以认可),投标人应当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截图。3.7.2 投标人须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三大员缴纳的开标当月(不含当月)前12个月内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缴费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3.7.3投标人须提供关于信誉、人员等要求的承诺函;3.7.4 投标人(包括法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3.7.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冻结除外),破产状态;3.7.6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7.7投标截止日,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限制在本地区(江西省区域)投标;3.7.8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也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本条所指失信行为,特指上述两网站明示的上述特定情形,不得扩大解释)下同。3.7.9投标人须为具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备的场 所,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含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标注为“经营异 常”的企业。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近60个月 内”指“2021年9月13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 公共建筑具体分类详见附件1:公共建筑分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