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中国石油2026年大庆钻探井下雄安新能源井井筒及地层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2026年大庆钻探井下雄安新能源井井筒及地层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6-08-25
详细内容:

2026年大庆钻探井下雄安新能源井井筒及地层检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大庆钻探井下雄安新能源井井筒及地层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DQZT2607-FW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大庆钻探井下雄安新能源井井筒及地层检测服务招标人为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工程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6年大庆钻探井下华北地区雄安新能源井井筒及地层检测服务,预计工作量104口,暂估金额为4523万元(不含税),甲方对上述工作量不做承诺,具体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遇跨年井施工,则延长至跨年井交井之日止;(项目延期:若本项目招标后实际执行金额未用完,且确有继续实施的合理需求需延期的,应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延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 3 个月;延期事项需书面告知中标人,明确延期期间的权利义务,确保项目合规推进)。 项目估算金额45230000.00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2026年大庆钻探井下华北地区雄安新能源井井筒及地层检测服务,预计工作量104口,暂估金额4523万元(不含税)。招标人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提供施工所需的主体设备、部分施工人员及部分配套设备,其余施工所需设备及人员等由投标人提供,并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及相关运行成本费用;依据双方合同约定方式,完成井筒及地层检测服务项目。

2.3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标段描述:2026年大庆钻探井下华北地区雄安新能源井井筒及地层检测服务估算金额4523万元(不含税)。

2.5服务地点:华北等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区域)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

2.7最高限价:暂定在结算金额基础上下浮16%。

2.8报价方式: 下浮率。

2.9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

2.10其他:本项目最终确定3名中标人。在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4人时,中标人3人,工作量分配比例为50%、35%、15%;当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为3人时,招标人最终确认2名中标人,工作量分配比例为55%、45%;当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由评标委员会判断本项目是否有竞争性,如有竞争性继续评审的,招标人最终确认1名中标人,承担50%的工作量,剩余50%得工作量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重新招标。如在后续履约过程中有中标人主动放弃和无法施工的,提供书面说明备案后,其工作量由招标人进行分配,原则上排名靠前的给予较大份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清晰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清晰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3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将被否决投标。以开标当日在中国石油”三商“发布平台查询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承诺:1.我方具备服务组织和服务管理能力;2.我方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配套设施;3.我方如中标,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达不到承诺的施工能力或不按照招标人指令施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因我方原因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包括名誉、经济、社会影响等)由我方赔偿,5.我方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6.我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 0pt; color: rgb(96, 98, 102); font-family: "Helvetica Neue", Helvetica, "PingFang SC", "Hiragino Sans GB", "Microsoft YaHei", Arial, sans-serif; white-space: normal; padding-left: 0pt;" class=" list-paddingleft-2">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至 2026-08-31 23:59:00 严格按照下列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 注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账号:

    ①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进行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已申请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的潜在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请忽略此步骤。

    ②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将由系统自动同步,两者保持一致,无需重复注册。首次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时,须使用手机验证码方式登录,并于登录后修改密码。

    4.1.2投标登记: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后,主页选择“投标人端”,在客户端查询到拟参与项目标段后,单击标段后的【查看】按键,进入对应标段招标公告后,单击【参与项目】按键,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4.1.3招标文件购买: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完成标书费支付,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注意: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font-weight: bold;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font-weight: bold;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font-weight: bold;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为各自独立平台,潜在投标人操作时请注意区分,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0元 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font-size: 10.5pt;">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在云梦泽智慧平台进行企业认证,在平台【CA签章服务】或【增值服务】中进行电子签章购买,支付完成后跳转至北京CA完成CA证书办理。(具体操作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操作说明中的“CA证书办理手册”的相关章节,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电话:4009197888)

    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font-size: 11pt;">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6-09-04 09: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下:

    ①前序必要准备工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务必完成企业注册、CA办理(办理需一定周期,请提前办理),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及电子签名。

    具体操作手册获取路径:访问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将页面下滑至底部,定位并点击云梦泽【帮助中心】;进入帮助中心后,选择【操作指南】板块,再点击【招标投标-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手册指引完成投标。

    ②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投标人已完成企业注册、CA办理后,访问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登录】→【招标采购】→【进入系统】到达“投标人端”界面。

    ③递交投标文件:依次选择【我的项目】→【项目管理-投标】→选定投标项目【进入项目】→【递交】,并按照系统指引上传投标文件、确认签名完成递交。

    特别注意:为避免受网速及平台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④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30000.00元 (按标段缴纳),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步骤完成保证金缴纳,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炜

    电话:15843802137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爱国路51号

    联系人:梁华翠

    电话:0459-5727308

    电话(异议受理电话):0459-5727308

    电子邮件: lianghc01@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