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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天津)物流有限公司日照港石油焦进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油(天津)物流有限公司日照港石油焦进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天津
发布时间:
2026-08-25
详细内容:

中油(天津)物流有限公司日照港石油焦进口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中油(天津)物流有限公司日照港石油焦进口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6-CZ05-FW2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天津)物流有限公司日照港石油焦进口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中油(天津)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日照港符合条件的港口代理企业,为中油(天津)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港口操作服务,服务货物为石油焦,配送总量预计6.1万吨±10%,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2 服务内容

服务覆盖日照港口岸,服务内容包含全流程港口操作及配套服务:进口清关办理、码头卸船作业、港内仓储堆存及日常管理、疏港提货统筹,同时涵盖清关费、代理费、港杂费、疏港费(含汽车、火车、驳船等多种疏港方式)等相关费用及与操作事宜。

2.3 服务地点:日照港。

2.4 服务期限:本合同项下服务标的,为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5 其他说明事项:

2.5.1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5.2 本项目与中油(天津)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3.3信誉要求(以下内容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①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④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操作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石油焦或煤炭、矿产品等大宗散货的代理业务实际操作货量折算年均不低于 50 万吨(仅代理业务货量计入,自营贸易不计入;年均按区间累计合格货量除以实际经营月份折算(折算年均货量 =(区间内代理总货量 ÷ 实际有效经营月份)× 12))。须提供可证明代理身份、业务时间、货量的佐证材料(代理合同(关键页)、结算单据、发票、报关单、提单、港口代理协议等任一均可);同时报送加盖签章的代理货量统计表(见附件),统计表所载货量应与佐证材料保持一致。

3.5免堆期要求:投标方须承诺货物港内免堆期不少于 60 天,不满足该承诺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6 合同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承诺响应下列合同条款。承诺书格式自拟。

3.6.1 货物总量:6.1万吨(±10%)。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该货量为最终核算物流费用货量。

3.6.2 港内仓储堆存管理和疏港提货:

3.6.2.1港内仓储堆存管理要求

乙方(即为中标方,下同此表述)需严格遵照甲方书面或口头(需事后补签确认)的指令,开展货物港内仓储堆存期间的全流程管理工作。管理范围涵盖货物入库清点、分区堆存、日常巡检、防护养护、出库核对等各环节,确保货物堆放规范、标识清晰、状态完好。

乙方实时记录货物堆存位置、数量、规格、状态及流转情况,及时向甲方通报。同时,乙方需配备合格的仓储设施设备及专业管理人员,应对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全力防范人为因素导致的货物损坏、数量短缺(即货损货差)问题。

因乙方管理不善、操作失误、人员失职等人为原因造成货物货损货差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原值、运输费、保险费、税费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其他损失。

3.6.2.2疏港提货管理要求

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提货方做好疏港提货的衔接工作,按照甲方指令及时办理货物出库手续,协助完成提货车辆调度、货物装载、单据交接等事宜,确保提货流程顺畅高效,不得无故拖延、阻碍提货。

提货过程中,乙方需严格核对提货凭证、收货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货物,严防错提、冒提情况发生。同时,乙方需对提货过程中的货物装载质量进行监督,避免因装载不当导致货物在疏港运输途中受损,若因乙方监督不到位造成货损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6.2.3费用承担义务

乙方需承担本条款所涉货物从货物到达港口开始至完成全部货转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乙方需按时垫付足额结清上述相关费用,不得因费用未及时结清导致甲方或提货方无法正常提货、货物无法顺利完成货转,或被港口方、第三方机构采取扣货、暂停服务等措施。

若因乙方垫付费用拖欠导致货物无法提货、货转受阻,或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滞港费、违约金、甲方对第三方的赔偿款等)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3.6.2.4其他补充说明

本条款所指“货转完成”以货物全部完成货权转移,且相关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为准。乙方需主动对接甲方及相关方,及时掌握费用明细及结算节点,确保费用结算工作有序推进。

甲乙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货权归属甲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仓储堆存管理、疏港提货操作及费用结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需积极配合,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需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到位。

3.6.2.5卸货作业。

3.6.2.5.1卸货作业:货物卸货时,乙方应派人监督卸货,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的指示处理。

3.6.2.5.2在港口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乙方协助留存和提供装卸作业记录等相关记录文件。

3.6.2.6 由于存在国际安全形势及市场形势变化等风险,所以甲方不能保证合同期内实际执行工作量。本项目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实际执行货量增减而调整。甲方不保证最低货量。由于实际执行工作量的变化所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不予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服务费和标书制作费等一切在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乙方发生的成本和费用。

乙方充分理解甲方有权增加、减少发货量或取消部分或全部货物的发运,且此货物数量的减少或取消不对本合同约定的以上费用价格产生任何影响。

3.6.2.7 支付费用:全部货转或者提货完成后,且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费用确认单、其他相关辅助材料等后并确认无误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费用,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有争议的除外。

3.6.2.8 乙方无权留置甲方的货物。

3.6.2.9 每批货物按照交付计划交付。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疏港提货、货转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6.2.10 乙方要有能力具备在规定时间内垫付相关费用(港口费,货转费等)的能力,保证甲方提货及货转计划的顺利进行。

3.6.3 货物抵港卸船前,需提前核查专用堆存场地清洁情况,确保场地无杂物、无残留杂质,同步留存现场影像资料,从源头规避货物受外来杂质污染的风险。

3.6.4 货物在港存储期间,若港口方发出非常规作业通知(如场地调整、货物补水、移堆倒垛、应急查验、特殊防护等),需第一时间以正式邮件形式同步告知甲方,详细说明操作事由、作业内容、预计时长及潜在影响,便于甲方实时掌握货物动态,得到甲方同意后,实施作业方案。

3.6.5履约保证金/保函要求:

3.6.5.1中标通知书送达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甲方仅接受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须覆盖至本项目结束。提交正式保函前,需将保函草本交甲方审核确认。投标阶段须提供承诺函。

3.6.5.1履约保证金承诺函扣除违约罚则部分将于项目整体交付完成后30日内进行返还或释放。

3.7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按顺序完成以下步骤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顺序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招标文件)后,待招标文件费用到达指定账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已报名项目”中进入本项目的主控台下载招标文件。

④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2 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售价 200 元,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线上电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①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

②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常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

③对于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潜在投标人,可自主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7日0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②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到投标人众多造成的网站技术支持及网速影响,请提前在工作时间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递交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具体操作请参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保证金”。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线上开标):见招标公告5.1。

6.2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无现场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油(天津)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阳

电话:010-6359194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3号楼26层

联系人: 刘瑞雪、孙成富

邮箱:liuruixue@

电话:010-59273286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经理

异议受理邮箱:liuruixue@

异议受理电话:010-59273286

异议提出应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有关规定,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官网查看。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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