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中国石油天然气华北石化公司职工综合运动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华北石化公司职工综合运动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6-08-25
详细内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职工综合运动场建设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

职工综合运动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2026-GC-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职工综合运动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己由 华北石化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北石化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华北石化分公司工会委员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河北省任丘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公司消防站南侧存在的闲置用地新建400M标准跑道、足球场及田径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

工期90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公司消防站南侧存在的闲置用地新建400M标准跑道、足球场及田径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总价):660万元,报价含增值普通发票税额,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1.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2)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日查询为准)

(4)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以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日查询为准)

(5)投标人自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需提供承诺书;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不良业绩记录情况;未被集团公司限制交易或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

3.5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9月0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缴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将公告附件《开票信息承诺书》按照word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的形式同时发送至招标工作人员邮箱。若未及时发送的,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开票信息承诺书预留的邮箱或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邮箱。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点击支付(即分配)保证金——刷新查询购买状态,确保状态为“已付款”,投标保证金递交即为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与昆仑银行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北石化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317-273558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单位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地址:涿州市双塔区办事处甲秀路东安社区(物探局五号院)科技楼B座

联系人: 张经理、董经理、刘国栋邮箱:18333624483@

联系方式:19261019299、18333624483

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22-25913358

邮箱:18333624483@

2026年08月25日

附件:公告附件-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附件:平台操作指南(1).zip

附件:投标人投标特别.docx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