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云台码头有限公司1台70吨双动力履带式抓料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新云台码头有限公司1台70吨双动力履带式抓料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已由连云港控股〔2026〕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云台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连云港新云台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新云台码头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履带式抓料机,本次招标采购的履带式抓料机将主要用于连云港新云台码头有限公司装卸作业,实行每天三班作业制,每班12小时,每天平均作业时间为18小时。履带式抓料机应结构合理,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经济实用,工作可靠,操作方便,易于维修,具有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能适应在连云港港区的自然条件下进行繁忙的昼夜作业、运输作业,履带式抓料机起吊及拖挂钩。
本次招标的履带式抓料机采用双动力驱动方式,采用柴油发动机和电动机联合形式驱动液压系统,全车液压传动,可实现复合动作及无级调速。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1台70吨双动力履带式抓料机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直至最终交付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3交货地点:提供的抓料机以整机状态交付,且一次性运到连云港新云台码头有限公司。
2.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起4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合法授权,就招标内容中同一货物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供货完成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70吨及以上双动力履带式抓料机销售业绩。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供货完成时间,下同。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3.2.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新云台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 地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号
邮政编码:222042 邮政编码:222042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邱莉雯
电话:13675291426 电话:0518-82383401
传真:/ 邮箱:759470861@
8、其他
8.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2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 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采用暗标制。供货能力和产品质量中不得出现透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企业名称、企业人员的文字或图片或电子签章等,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