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江西销售公司自有商品选商项目(葛根制品)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江西销售公司自有商品选商项目(葛根制品)
招标编号:ZY26-SH17-WZ6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江西销售公司自有商品选商项目(葛根制品),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进一步规范非油自有商品开发工作,拟通过公开招标准入自有商品葛根制品开发合作商,本次招标遴选葛根制品合作生产供应商,项目采用双品牌联合运营模式,产品外包装同步标注我方非油品牌(昆觅)与供应方自有品牌,双方品牌共同公示呈现。
2.2招标范围:招标人非油自有商品葛根制品的定制生产及采购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价格评分权重 | 备注 |
1 | 葛根汁 300ml | 300ml/罐 | 4元/罐 | 60% | 葛根汁 含量48%以上 |
2 | 葛根汁(无糖) 300ml | 300ml/罐 | 9元/罐 | 10% | 葛根汁含量99%及以上 |
3 | 葛根粉200g | 20克*10包 | 38元/盒 | 30% | 1盒=10包*20克/包 |
报价说明 | 报价为含税报价(13%税率)、含包材(整箱外包装、单罐包装)、运费及装卸费。 |
报价方式:固定单价,含税,税率13%。
2.3交货方式及交货周期:供应商收到采购订单后3个自然日内按要求将商品配送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指定仓库。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商/品牌商,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商标注册证。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函);供应商应提供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合资企业的还应该提供股东权益变动表)。若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合资企业的还应该提供股东权益变动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最近的财务报表,该供应商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如投标人提供的是公司财务报表,须加盖公章,并对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真实性作出承诺)
3.4信誉要求(由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cn)中查询无行贿犯罪。(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集团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style="box-sizing: inherit;">3.5能力要求
3.5.1投标人提供生产能力证明材料。生产厂房、设备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自有产权的须提供产权证书,或购置合同(或发票);租赁或其它方式取得使用权的须提供相关合同或授权。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服务能力,配备专人(至少1名)负责本项目,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5.3设计能力,将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外包装设计。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5.4销售过程中出现因商品引起的投诉、社会舆论及不良影响,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全程协助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进行处理,所涉及商品一律无条件退货,并由供应商承担退货费用。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3.6.1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在政府监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产品质量抽查中未出现投标产品抽查不合格现象,且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提供承诺函。
3.6.2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管理从属关系或同一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的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其下属的分公司、隶属于同一总公司的不同分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全资或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3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8 月25 日至2026年 9月 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内按顺序完成以下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进入“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此网址的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网址: Chrome浏览器登录。(请投标人务必保证填写的开票信息正确,否则因此导致发票信息错误的后果自负)
注: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完成项目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澄清的查看(如有)、投标文件上传等,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可完成缴纳标书费(购买招标文件)、保证金、发票下载。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不划分标包的项目按一个标包),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发票均为电子发票(可自行在缴费平台下载),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请务必保证填写的开票信息正确,否则后果自负),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
4.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9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电子保险或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施尧路水榭公馆A座18楼 |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
联系人:胡燕 | 联系人:杨超 |
电话:0791-82228529 | 电 话:18017500729 |
| 电子邮件:shliuchengfeng@ |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5 日
附件:交易平台公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