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石围塘街道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服务单位,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委托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石围塘街道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2.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3.项目地点: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4.项目编号:GDBJ-2026-F1032。
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配送服务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合同随即终止。
二、项目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书》。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报价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7.报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元内,实行总包干。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配送服务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合同预算金额时合同随即终止。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要求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到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荔天大厦B座四楼408室购买询比文件,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线上邮箱获取:gdbjzx66066@)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有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6年8月28日上午09:30—12:0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荔天大厦B座四楼409会议室,逾期恕不受理。
七、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代理费由中选单位支付。以采购预算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计算收取(中选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计,100~500万的部分按0.8%计,500~1000万元的部分按0.45%计,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0.25%计)合计代理费为:7200元。
八、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九、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先生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86537273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