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云南省民政厅购买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
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政厅购买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00.00(其中1标段30万元、2标段30万元、3标段30万元、4标段30万元、5标段20万元、6标段20万元、7标段20万元、8标段20万元、9标段20万元、10标段20万元、11标段20万元、12标段20万元、13标段20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300.00(其中1标段30万元、2标段30万元、3标段30万元、4标段30万元、5标段20万元、6标段20万元、7标段20万元、8标段20万元、9标段20万元、10标段20万元、11标段20万元、12标段20万元、13标段20万元)
采购需求:
1标段至3标段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群体民生领域需要开展3个社会服务项目;4标段开展大学生公益创业项目(大学生公益创业项目属于民生领域的一种类型),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注:1)本项目共13个标段,投标人应对照本项目所投标段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由于本项目是面向全省进行采购,每个标段都是开展相似的社会服务项目,且须要先调研、再出服务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因此区域范围覆盖广、人员投入量较大,若一个投标人中标所有标段难以在采购人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实现服务成果,且难以保障服务质量。因此供应商可以参与1个或多个标段的磋商,同一供应商最多成交3个标段的原则。评审顺序为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标段→6标段→7标段→8标段→9标段→10标段→11标段→12标段→13标段。若供应商为上3个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在后续标段评审中可继续参与评分,但不再推荐为后续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扫描件);
2.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①2024-2025年度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附注,社会组织单位供应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事业单位供应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及附注;②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备注:1)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①、②任意一种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加盖公章;成立不足1年,不足以出具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的供应商,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2)财务审计报告须满足财政部门要求进行备案、赋码,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应用程序等方式进行查询。
2.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2.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
2.1.4.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
2.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即可,书面声明须加盖公章);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供应商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2.3.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②“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及未被列入( )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2楼21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送报告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2026年11月前项目执行单位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中期报告等资料;2027年9月前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全部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的执行,并于项目执行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报送终期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自我评估报告、宣传情况等。
2.★服务地点:云南省16个州市。(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和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3.★服务标准要求:《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4.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
5.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 称:云南省民政厅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
联系 人:郭天宇
联系电话:0871-65732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谢黎薇、孙艺欣、严童、刘心田、王丹阳(0871-65331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黎薇、孙艺欣、严童、刘心田、王丹阳
电 话:0871-6533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