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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方电网传感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2026年南方电网传感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8-26
详细内容:

2026年南方电网传感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1000220023851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南方电网传感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方电网传感科技(广东)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传感公司自有资金中介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通过采购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及相关支撑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申请代理与变更维护;专利布局及重点产品FTO风险分析;合作方知识产权状况调查与权威央媒(如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宣传渠道对接服务。通过上述相关服务,确保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侵权风险防范、科技成果传播推广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采购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及相关支撑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申请代理与变更维护;专利布局及重点产品FTO风险分析;合作方知识产权状况调查与权威央媒(如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宣传渠道对接服务。通过上述相关服务,确保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侵权风险防范、科技成果传播推广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20%)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标的编码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编码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期/工期

投标保证金(元)

1

CG2100022002385128001

知识产权申请代理服务

200

1

CG2100022002385128001001

1

知识产权申请代理服务

2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2

CG2100022002385128002

知识产权布局及FTO风险分析咨询服务

65

1

CG2100022002385128002001

2

知识产权布局及FTO风险分析咨询服务

6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3

CG2100022002385128003

知识产权风险调研及科技成果传播服务

30

1

CG2100022002385128003001

3

知识产权风险调研及科技成果传播服务

3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备注:最高限价的设置原则为:经询价后最低报价及参考历史中标价作为最高限价。

2.7 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详见报价明细表。

(2)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价格分的评审依据为各投标人的汇总后综合单价(含税)报价。

(3)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4)报价明细表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2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2025年报告。如2025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2-2024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3-2025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5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2-2024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注:

1.企业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除外)、现金流量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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