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7-2028年公司本部等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2375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7-2028年公司本部等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框架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招标项目为食品及原材料供应服务,内容包括食堂所需水果类、牛奶类、肉菜类等食材。采用框架式招标,各需求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分别送货,按照实际采购品类和数量进行结算。若招标方需要采购扶贫产品,中标方需要配合扶贫产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2.2招标范围:为广东电网公司本部及生产调度基地、粤电大厦(白云基地)、人才发展中心(省电校)、湛江供电局、汕头供电局、阳江供电局、梅州供电局、珠海供电局、汕尾供电局、潮州供电局、河源供电局、揭阳供电局等食堂采购食材,包括食堂所需水果类、牛奶类、肉菜类等,并提供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含配送,中标人需按需求单位要求进行配送)。详见附录A《技术规范书》、附录B《采购范围清单》。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湛江市、汕头市、阳江市、梅州市、珠海市、汕尾市、潮州市、河源市、揭阳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8 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措施
(1)协议期内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比例15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如同一标包涉及多个需求单位多份框架合同的,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单位的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上限(框架合同签订金额×150%)时,即终止该需求单位的框架协议。(框架合同金额详见附录B《采购范围清单》)。
当出现合同解除情形时,如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下限(标包预估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下限比例80%,下同),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不再执行。如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下限,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原框架协议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将按补位机制由候补标包中标供应商承接。候补份额框架合同不延长框架有效期。框架协议期内,标包总体执行金额(即原中标供应商及候补中标供应商执行份额累计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100%,该标包候补中标供应商框架协议终止,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若候补中标供应商与原中标供应商均出现合同解除情形的,将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2)协议期届满时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延长期内,若出现合同解除情形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原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剩余份额按照上述协议期内合同解除情形处理。
当出现合同解除情形时,标包总体执行金额(即原中标供应商及候补中标供应商执行份额累计金额)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10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候补份额框架合同不延长框架有效期。
3.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4.中标人在框架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下列任一合同解除情形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框架合同:
(1)因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
(2)因违反合同约定内容被终止合同的。
(3)因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当出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所列情况、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时,招标人有权对发生不良行为(或履约、运行、质量等其他问题)的投标人或中标人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品类名称 | 标的名称 | 标的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划分包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或中标地域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候补标包 | 是否特殊包 | 保证金(万元) | 标书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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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材 | 广东电网公司本部及生产调度基地、粤电大厦(白云基地)、人才发展中心(省电校)食堂2027-2028年食材采购(水果类) | 3753.65 | 1 | 2 | 1 | 水果类(标包1) | 60% | 2246.39 | 无 | 水果类(标包2) | 否 | 5 | 不收取 |
2 | 水果类(标包2) | 40% | 1507.26 | 无 | 水果类(标包1) | 否 |
2 | 广东电网公司本部及生产调度基地、粤电大厦(白云基地)、人才发展中心(省电校)食堂2027-2028年食材采购(牛奶类) | 1186.86 | 2 | 1 | 牛奶类(标包1) | 60% | 712.12 | 无 | 牛奶类(标包2) | 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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