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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招标/资审公告]邯宝热轧厂精轧前除鳞超高压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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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邯郸市][招标/资审公告]邯宝热轧厂精轧前除鳞超高压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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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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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宝热轧厂精轧前除鳞超高压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邯宝热轧厂精轧前除鳞超高压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邯郸市复兴区行政审批局以复审批备字〔2026〕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主要建设内容为:为精轧区域(1个除鳞点)单独新增一套超高压除鳞系统。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复兴区复兴路232号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热轧厂厂区内。 2.1.3工期: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邯钢邯宝热轧厂精轧前除鳞超高压改造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EPC),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满足业主方要求的各项技术参数指标,保证项目的完整性。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附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有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书,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业绩要求:具有30MPa及以上高压水除鳞系统供货或新建或改造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再提供相应的签字或盖章技术协议)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等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注:以上信息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并结合邯郸市公共资源网上开评标系统“信用河北预警”模块进行查询)将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拟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25
08:30至2026-08-3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1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己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联系人:蔡楠,电话:0310-2095961;招标代理公司: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青 ,电话:15733039322。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0310-3113030电子邮箱:hdsgxjghc@126.com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收费标准:0元。13.联系方式招标人: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复兴路232号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邮编:056000邮编:056004联系人:赵鹏项目负责人:李青电话:13722480654项目负责人电话:15733039322传真:/传真:0310-3295819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ongtaidaili@网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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