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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招标/资审公告]临城县托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临城县][招标/资审公告]临城县托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6-08-26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城县托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临城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临城县托育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临审批投审(2025)10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城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城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18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850.3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托幼中心一栋,地上四层,局部三层,建筑面积4211.11平方米。包括3个乳儿班、4个托小班、3个托大班,功能分区主要为婴儿活动用房、服务管理用房、附属用房等;配套建设消防水池泵房一处,建筑面积75.7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育儿床位150张。

建设地点:临城县太行大街188号疾控中心院内。

计划工期:540 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909.08 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1.2其他要求: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财务制度,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

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25

00:00:00至2026-08-31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9-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向临城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张永强,联系电话:0319-7192766或河北海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尉建云, 联系电话:0319-5728346提出。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7182302 电子邮箱:lczbb7182302@。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13. 联系方式招标人:临城县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幸福路1号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紫御兰庭南区3号楼2单元1601邮编:054300邮编:054000联系人:张永强 项目负责人:尉建云电话:0319-7192766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9-5728346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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