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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便携式超声、心电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NXH-2026-132/1 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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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便携式超声、心电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NXH-2026-132/1 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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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发布时间: |
2026-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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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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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便携式超声、心电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盛达景都三期4栋21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情况1、项目编号:HNXH-2026-132/12、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便携式超声、心电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5万元,其中(全数字化便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20万元,心电图机:5万元)。5、最高限价:25万元,其中(全数字化便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20万元,心电图机: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单价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所属行业:工业(备注: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8、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调试并通过验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①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③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7)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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