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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法院淮口法庭副庭长卢万同志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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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金堂法院淮口法庭副庭长卢万同志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
| 所属地区: |
四川 |
发布时间: |
2026-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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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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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褒奖先进、激励队伍,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全省法院“十佳办案标兵”和全省法院“十佳岗位标兵”给予嘉奖;对100名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和150名全省法院岗位标兵予以通报表扬。金堂法院淮口法庭副庭长卢万同志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89年出生的卢万同志,2016-2018年个人收结案数量、结案率等指标在全院审判业务部门中位居前列,承办案件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均取得优异成绩。他曾获得“优秀公务员”、成都中院“嘉奖”、记“三等功”等荣誉,办案之余,他还独立撰写多篇调研案例文章,其中《从无足轻重到不可或缺:被害人出庭之窥视与探析》获得四川省法院系统第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 金堂法院将号召广大干警以卢万同志为榜样,牢记宗旨、坚定信念、爱岗敬业、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不断提高素质能力,不断增强办事办案质效,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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