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综治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挂网比价
(三)预算金额:5万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5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价。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质;
(三)本次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制作
(一)资格响应材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响应材料
报价以人民币计价、且包含税费。总报价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输、售后服务、税费、人工、对接、协调原厂商、旧设备拆除等全部费用。比价时认定总报价为项目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将响应材料装订好,并密封在文件袋中。
四、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采购文件公示时限: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9:30。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金堂县人民法院505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2日9:40由采购方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可参与项目比价,以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发布成交公告:比价工作结束后,采购单位自成交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金堂县人民法院官网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合同的签订与付款: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到期后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支付按双方约定执行。本项目一次性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其他说明
1.无论比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比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比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采购文件由采购单位解释。供应商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金堂县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