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中标公告 正文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一廊四区”文化旅游展示中心项目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一廊四区”文化旅游展示中心项目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
安徽
发布时间:
2026-08-26
详细内容:

一、项目编号:HLJS-FW-2026005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一廊四区”文化旅游展示中心项目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东华规划建筑园林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朝晖路182号国都发展大厦1幢9楼



成交金额:1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讯、张振东、曹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若成交价低于100万元(含),则代理费=成交价×1.2%(若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①樟树市融媒体中心室内外装修等工程设计项目②曹县青创科技企业孵化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综合服务楼室内装修设计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芜南路



联系方式:0553-8910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珩琅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水厂路1号



联系方式:17775466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电话:17775466799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