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文件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动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耕发[2026]691号)、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启动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效衔接,汉滨区自然资源分局组织对2024年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政策和数据进行全面复核。按照《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有关规定要求,决定举行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5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关于汉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的听证
四、参会人员: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邀请人员: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等。
五、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在9月18日前将各社区(村)、组、企业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推选名单及其个人基本情况书面上报汉滨区自然资源分局,上报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会。
(二)会场纪律: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特此公告
联系人:于冰莹联系电话:15809205253
附件:参加汉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听证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