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智能综合实训基地项目劳务分包
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1.1 本项目采购人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询比范围: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智能综合实训基地项目劳务分包的所有工作内容,合同暂定金额为1700000元(含税)、控制价费率98.5%,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2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暂定),以采购人确认的工期计划为准。
2.3 施工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黄龙大道二段410号。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
(1)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须具有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类合格供应商资格;
(3)须具有①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由企业工商注册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建筑专业作业企业(①②任选其一);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
(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以上相关类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使用电子证书的,其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应符合有关规定。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制度要求,并满足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
(6)类似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共不少于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劳务分包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的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工作内容、业绩时间、合同金额,则供应商还需提供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将此证明材料放入询比文件中。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1 个标段响应,可成交的标段数量为1 个。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 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31日,在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平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4 日10 时00 分,递交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雅州路3333号成都环境创新创业总部大楼910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网址: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平台(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雅州路3333号成都环境创新创业总部大楼8-10层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28-62673615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28-85919596-6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