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负责人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负责人或勘察项目负责人)。否则愿意承担否决投标文件、取消中标(中标候选人)资格及其他不利后果。”承诺函须附在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十条《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技术材料或评分涉及到的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高级职称是指副高级或正高级均可,副高级如高级工程师、副教授,正高级如正高级工程师、教授;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输煤廊道(管状带式输送机)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注:业绩合同未体现输煤廊道类型为“管状带式输送机”的,须提供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含1.项目名称;2.承包单位名称;3.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