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半岛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半岛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审[2026]10号)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场地平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岭东路以西,长江道以南
2.2规模:本工程为半岛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本工程主要包括:土方平整到设计标高及余土外运、防尘网苫盖、围挡及看护。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6日09:00至2026年9月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联系人:杨鹏,联系电话:0335-355692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九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尤常磊,联系电话:1351335402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35-3551527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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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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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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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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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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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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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九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 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遥感产业园一号楼二楼
邮编:066000 邮编:066000
联系人:杨鹏 联系人:尤常磊、任静、谢妙团
电话:0335-3556923 电话:13513354026、1823238772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ebeijiucan@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