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河智慧城核心区穿梭巴士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B26C0261G
项目名称:天河智慧城核心区穿梭巴士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17,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天河智慧城核心区穿梭巴士运营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71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道路客运服务 | 天河智慧城核心区穿梭巴士运营项目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4,717,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天河智慧城核心区穿梭巴士运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天河智慧城核心区穿梭巴士运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href=" hr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