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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
公告名称:
· 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
所属地区:
海南
发布时间:
2026-08-26
详细内容:

索引号:00825375-8/2026-00051

分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文机关: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6年08月24日16:14

名称: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无

主题词:无

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以及《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旅文便函〔2026〕23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6年度我市旅文广体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我市从事有关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新闻(广播电视媒体、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体育教练、运动防护师等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根据《关于支持省文联、省作协作为新文艺群体艺术系列职称评审主渠道的复函》文件要求,我局不再受理新文艺群体从业人员的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专业类别

艺术系列受理专业类别为艺术表演、艺术创作(含文学创作)、艺术管理和技术保障。文物博物系列受理专业类别为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和文物利用。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体育等系列(专业)不区分专业类别。

三、受理时间

线下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至9月15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方式一般为现场报送。在受理审核期间,为避免排队等待,请申报人员超过10人的单位提前一天电话预约。

(二)线上申报操作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10月30日(需我局确认材料无误后再线上申报)。

四、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东方市人民政府一号办公楼416室,联系电话:0898-25535488。

五、政策依据

1.文物博物系列申报、评审和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0〕191号)规定执行。

2.图书资料系列申报、评审和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30号)规定执行。

3.群众文化专业申报、评审和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31号)规定执行。

4.广播电视新闻专业申报、评审和认定条件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琼宣通〔2026〕49号)规定执行。

5.播音主持专业申报、评审和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37号)规定执行。

6.体育系列申报、评审和认定条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优化教练员职称评审破格政策的通知》(体人字〔2023〕607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36号)和《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2〕33号)规定执行。

7.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南省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新闻(广电)、播音主持、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琼旅文便函〔2025〕1893号)执行。其中,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计算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时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通过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TOP】【页面】【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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