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825375-8/2026-00053
分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文机关: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6年08月24日16:19
名称:关于组织开展东方市2026年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的通知
文号:无
主题词:无
东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关于组织开展东方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的通知
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依照《海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结合东方非遗保护工作实际,东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组织开展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二)在东方市内长期居住或工作,其所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东方市内分布;
(三)连续传承该项目3年(含)以上,熟练掌握该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谱系清晰;
(四)在所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属领域和流布区域内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五)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带头、示范、协同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标准的个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东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东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传承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成立评定小组。
(三)组织评定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报送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审核后,将拟列入东方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根据公示结果,拟定东方市2026年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按程序报东方市政府批准、公布。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可申报《东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清单》(附件1)内的项目传承人,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同时申报不同的非遗项目),如实填写《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将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dfswhg@。报送材料截止时间到9月10日。
联系方式:梁先生0898-25507502
附件:1.东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清单
2.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东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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