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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6年分布式光伏项目
公告名称:
[公开招标]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6年分布式光伏项目
所属地区:
黑龙江
发布时间:
2026-08-26
详细内容: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6年分布式光伏项目



【2026-08-25   88】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6年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6年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编号:GPDI-BF-2026-05398),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如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框架合同上限则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延期)

(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不含税总预算1155.959万元,含税预算1275.282278万元。

设备部分预算:不含税382.1742万元,税率13%,含税预算431.856846万元;

光伏施工及辅材部分预算:不含税为773.7848万元,税率9%,含税预算843.425432万元。

(3)采购内容:采购分布式光伏主要设备及施工服务,需求规模为光伏系统容量4718.2kW。

(4)施工地点:黑龙江省甲方指定地点。

(5)工期:自下达订单之日起25日内完成施工安装及调试。

(6)质保期:光伏板组件:验收合格之日起15年;逆变器: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支架等辅材:验收合格之日起15年;施工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电话故障诊断服务和现场故障排除服务)。针对乙供材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交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针对设备的原厂质保承诺函,原厂质保期限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质保年限。若质保期内中标人出现注销、停业、拒不履行质保义务情形,甲方有权直接依据原厂质保承诺要求设备厂家履行产品质保更换、维修义务。

(7)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标段2个标段,选取2名中标人,兼投不兼中,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标段





实施区域





不含税总价(万元)





含税总价(万元)









标段一





齐齐哈尔、大庆、绥化、黑河、大兴安岭、伊春、鹤岗





747.3480





824.4926









标段二





哈尔滨、牡丹江、鸡西、七台河、佳木斯、双鸭山





408.6110





450.789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组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光伏系统安装或光伏系统施工业绩(施工业绩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乙供材可累计金额),且累计金额不低于700万元。

注:(1)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1.发票时间为自2025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2.合同终止时间不得早于2025年01月01日(不含))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须提供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投标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

3.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7.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7.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施工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注:(a)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b)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c)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截图进行补充说明。

3.8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A类B类C类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及查询截图、其中B类C类人员还需提供在本企业缴纳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必须为社保局出具)。

3.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12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乙供材产品光伏板组件(不低于600Wp)、逆变器须各提供一份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检测报告。

注:(1)光伏板组件检测依据:需满足IEC61215或IEC61730或GB/T 9535标准;

(2)逆变器检测依据:需满足IEC 62109或GB/T 37408或GB/T 37409或NB/T32004标准;

(3)检测报告须覆盖上述检测依据。

3.13原厂质保承诺:针对乙供材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交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针对设备的原厂质保承诺函,原厂质保期限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质保年限。若质保期内中标人出现注销、停业、拒不履行质保义务情形,甲方有权直接依据原厂质保承诺要求设备厂家履行产品质保更换、维修义务。

3.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是乙供材(光伏板组件、逆变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制造商进行投标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

(2)代理商进行投标的需提供原厂商(制造商)供货授权函 。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黑龙江省投标人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8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详见本公告【8联系方式】。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麟源街208号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恒大国际中心1栋306室









邮编:150000





邮编:1500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夏常鑫/宋金辉









电话:0451-87670753

(一切事宜请咨询代理机构)





电话:17304502666、1834606738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8346067380@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账    号:3110930009560000005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18346067380@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08月25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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