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人民医院滨河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磋商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2)磋商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五)。(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本项目专门面向书面推荐的供应商,无书面推荐表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作无效标处理。
单位名称:涟水县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涟水县红日大道东首6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7-80576201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
单位地址:涟水县政府北侧泰山路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0517-82315603
项目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0517-82315603
附件:
公平竞争审查以及清风雷达结果.doc
JSZC-320826-JZCG-C2026-0013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