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庆阳市分公司2026年传输线路迁改施工项目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庆阳市分公司2026年传输线路迁改施工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甘肃
发布时间:
2026-08-26
详细内容:
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庆阳市分公司2026年传输线路迁改施工项目询比公告



【2026-08-25   】







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庆阳市分公司2026年传输线路迁改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庆阳市分公司2026年传输线路迁改施工项目(项目编号GXCZ-A1-26140002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庆阳市分公司2026年传输线路迁改施工项目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总限价为人民币 222.77万元(含税)。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且各分项报价亦不得高于对应的含税小计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分项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单位





含税单价

(万元)





数量





税率(%)





含税小计限价(万元)









1





综合传输新建





新建11.66公里杆路、47.08公里光缆施工(详见附件三:施工内容清单)





项





186.48





1





9





186.48









2





综合传输拆除





拆除9.35公里杆路及光缆





项





16.19





1





9





16.19









3





材料费





GYTS-12B1





千米





0.23





25.34





13





20.10









4





GYTS-24B1





千米





0.34





16.41





13









5





GYTS-48B1





千米





0.57





15.25





13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一家施工单位,负责传输线路迁改施工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①新建11.66公里杆路、47.08公里光缆施工。包含光缆材料费、油木杆材料费、协调费、赔补费、光缆接续费、光缆交接箱材料费及施工费、光分纤箱材料费及施工费、光分路箱材料费及施工费、辅材及其他施工费等。②拆除原运营商9.35公里杆路、光缆、含协调费、赔补费及其他费用等。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3合同签订方式:单项采购合同,合同以成交供应商成交含税总金额签订,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审计。

2.4采购预算金额:222.77万元(含税),其中,施工税率9%,货物税率13%。采购预算依据:根据《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件)编制。

2.5施工地点:甘肃省庆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保期:24个月,自终验合格证书签署的第2日起算。

2.7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8工期要求:自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60个自然日完成施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以上指一级、二级)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

Ⅰ.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

Ⅱ.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但实行有效期延续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发文,否则不予认可。

Ⅲ.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4)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I.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照片。

(5)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人员: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③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④特种作业人员:

a.拟派人员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共1人。

b.拟派人员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共1人。

证明材料要求:I.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相应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局出具的至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II.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载明的有效期和使用期均须处于有效状态;

Ⅲ.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

(6)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同类项目【通信光缆线路施工类】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①同类项目定义:通信光缆线路施工类。

②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③业绩时间:单项合同(或补充协议)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④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提供的该框架协议对应订单(结算证明材料)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⑤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供应商还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经合同甲方认定的证明材料,该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甲方书面证明的金额为准;金额无法区分且未提供经合同甲方认定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⑥所有业绩必须为供应商自有业绩,即合同主体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7)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②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③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的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响应人)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8)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9)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情形的;

(20)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2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承诺函)。

3.4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3.5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2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8月2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5.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点击领取”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比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询比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5.3询比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按项目售卖),售后不退。

5.3.1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购买电子询比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账号:1289145258104022600017890(不得减少或变更)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通源街支行

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GXCZ-A1-261400025/响应供应商名称,支付完成后请将汇款凭证发至gxgstt1@邮箱(发送邮件请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并联系工作人员(联系人及电话:彭钰婷/13618311698)确认支付成功,以便完成文件下载。

5.4询比文件费用发票事宜:询比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询比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询比文件下载:完成文件费用支付后,请在本公告5.1条规定的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询比文件,入口“采购文件领取-查询对应项目-点击领取-比选文件领取”。获取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6.询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日09时30分00秒。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比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办理CA请点击平台“CA专区”模块,选择“标证通下载”进入“新点标证通”(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

10.行政监督部门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





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









邮  编:730050





邮编:100044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人:彭钰婷、景山、聂晨宇









电  话:0931-8778118





电话:13618311698/17760480384/17611207890









传  真:/





传真:/









电子邮件:zhangqing5@





电子邮件:gxgstt1@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户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通源街支行









账  号:/





账号:1289145258104022600017890









异议接收: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2026年8月26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