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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定安县、海口市琼山区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海口市琼山区段)已由办函规字[2026]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招标人为海口市琼山区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源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省定安县、海口市琼山区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海口市琼山区段):
2.1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面积:建设任务73232.18亩,其中森林质量提升70690.48亩(含森林抚育50546.04亩、低质低效林改造20144.44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541.70亩,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2.32km。
2.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面积:建设任务73232.18亩,其中森林质量提升70690.48亩(含森林抚育50546.04亩、低质低效林改造20144.44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541.70亩,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2.32km。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设计及林业调查工作:(1)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并合格、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2)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作业设计调查。
2.5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为24708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南省定安县、海口市琼山区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海口市琼山区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详见招标文件资质,具备业绩详见招标文件,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适用于分段的招标项目)。
3.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0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