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51南漳县涌泉至关庙集段改扩建工程水稳材料拌和运输施工分包询比采购公告2026-08-25湖北交投建设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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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51南漳县涌泉至关庙集段改扩建工程水稳材料拌和运输施工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湖北交建总承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的子公司)已承接S251南漳县涌泉至关庙集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根据项目进展,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水稳材料拌合运输施工分包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于南漳县名泰大道与规划305省道南漳城区南绕城公路(发展大道)交叉处,起点桩号K0+000,经舞旗山、岳家贩、丁家冲,止于关庙集,与老346国道平交,接现状251省道,终点桩号为K8+816.8,路线全长8.824km(断链长7.251m)。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S251南漳县涌泉至关庙集段改扩建工程水稳材料拌和运输施工分包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9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12个月。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交工验收/办理最终结算(以先办理的为准)之日起算,起算时间最迟不超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前期参与洽谈且经采购人审核作业能力强、类似业绩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未通过本项目前期洽谈的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申请,其申请将被否决,请谨慎报名)。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同一供应商最多可以同时对2个合同包提出申请,分别编制响应文件,但仅允许成交1个合同包;供应商同时在多个合同包取得预成交供应商资格的,由采购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各合同包报价合计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成交的合同包,若供应商拒绝的,其全部申请将被否决。(注:适用于多个合同包项目)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或被列为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D级,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D级且处于有效期内;
3.5.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构成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优先以成交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抵扣,若履约担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全部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追偿。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9层
邮 编:430050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1760710686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927315214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027-69578979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8月24日
附件1:合同包划分表
合同包
起讫桩号
里程长度(m)
主要工程内容
第1合同包
K0+000-K8+816.8
8816.8
基层水稳材料拌和
第2合同包
K0+000-K8+816.8
8816.8
基层水稳材料运输
附件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要求
第1合同包
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2合同包
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财务要求
第1合同包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4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80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6年5月、2026年6月、2026年7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10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第2合同包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2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40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6年5月、2026年6月、2026年7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5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第1合同包
近5年承担过1个公路工程混合料生产业绩。
第2合同包
近5年承担过1个公路工程混合料运输业绩。
注:1.申请人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第1合同包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在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D级,或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被列为D级;
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最低数量要求
要求
备注
第1合同包
第2合同包
项目负责人
1
/
近5年承担任过一个公路工程混合料生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
近5年承担任过一个公路工程混合料生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1.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若有)的扫描件,同时应附2026年2月(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只需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无需附证明材料。
附录6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最低数量要求
要求
备注
第1合同包
第2合同包
安全管理人员
1
/
交安C证
财务管理人员
1
/
计量管理人员
1
/
质量管理人员
1
/
注:上述人员在采购响应文件中无需填报,采购人将在发出签订合同之前要求供应商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合同包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