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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工程建设(含修缮)和设备物资采购公告_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公告名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工程建设(含修缮)和设备物资采购公告_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所属地区:
辽宁
发布时间:
2026-08-26
详细内容: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工程建设(含修缮)和设备物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成分分析仪、血压计、营养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1日10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成分分析仪、血压计、营养泵采购





项目编号:LNZYYDX-FSSY-SBK-2026019





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是否进口





采购数量





设备预算





1





成分分析仪、血压计、营养泵





否





1套





98000.00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98000.00元(人民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交货日期:签定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9号)。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国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印件,法人委托书)。





2、投标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设备除外);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设备除外);





(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国内代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链需完整)。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8月28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6号楼四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3.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话():18040065115





4.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设备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设备除外)、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国内代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链需完整),线上报名需提供以公司全称命名含报名登记表的PDF版(内容全部需要盖企业公章)报名材料。





5.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10时10分。





6.开标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7.投标文件要求:一正本,四副本(须胶装),一电子版(U盘)。





8.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办公室电话:89802757 李老师。









四、开标与评标





1、谈判小组由辽宁中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内专家三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2、合格的供应商数量≥3家。





3、谈判小组分别与投标单位谈判。各投标人进行企业介绍,公开报价,针对本次投标项目做重点阐述。谈判小组成员进行询问,投标人要对专家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





4、供应商须进行二次报价。





5、谈判小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按照比价格、 比售后服务及业绩诸方面进行评价,以低价中标法初步确定中标人。拟定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双方十日内签订合同。





五、弃标与废标





1、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2、投标文件未密封、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印鉴、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3、有明显串标嫌疑的。





4、其它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内容的视为废标。





六、几点说明:





1.评标、定标工作结束后,招标方将文件归档管理。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投标文件、标书费和图纸费。





2.本次竞争性谈判,如果各投标方所报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则宣布本次竞争性谈判失败,可择日另行采购。我院不对本次竞争性谈判失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竞争谈判公告的各项条款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如投标过程中出现异常、虚假报价及串标等现象,谈判小组在确认后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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