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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项目(一期)空气能热泵循环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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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项目(一期)空气能热泵循环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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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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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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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项目(一期)空气能热泵循环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业主为宁波梅山国际冷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梅山国际冷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世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能热泵循环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以国际贸易、冷链物流为核心功能,以食品流通加工为配套服务,以供应链金融为延伸功能,建设重点包含冷库仓储区、加工中心、研发测试中心、通关查验消杀中心、配套商业办公展示体验中心。项目用地387亩,总建筑面积296076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南片区;建设地点:宁波梅山保税区内,梅山西北至梅山大道,西南至东排河,东北至港航路,东南至踏海路。2.2招标内容及范围:空气能热泵循环系统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61361元(含税)。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系统调试,且试运行1个月;试运行完成后组织验收。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2.7安全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且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金额:人民币4000元整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5.3 交纳要求:(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15时整;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次招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6.3 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系 人:章瑚婷、韩丽珺、夏琳电话:0574-56209550、15967171357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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