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2026年自主开发信息系统维护服务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235678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2026年自主开发信息系统维护服务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作战指挥系统(中低压配电网规划方案智能生成系统、数字化安监大数据分析应用)、企业运营系统(全业务合规管理监控应用、智慧培评一点通应用、智慧党建应用)、广东省能源经济数据系统(中山局边缘节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监控应用)维护服务。
2.2招标范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作战指挥系统(中低压配电网规划方案智能生成系统、数字化安监大数据分析应用)、企业运营系统(全业务合规管理监控应用、智慧培评一点通应用、智慧党建应用)、广东省能源经济数据系统(中山局边缘节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监控应用)自合同签订起一年的维护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10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 80%-10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的,自动延长该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中山市。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日历日)。
2.7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10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 80%-10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的,自动延长该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8其它关键要素(选填):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且投标函及各单项工程、非竞争性报价(如有) 符合:
(1)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及各单项工程)(投标费率≤100%),且不低于成本。
(2)成本警示价: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90%(投标费率<90%)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非竞争性费用报价项(如有)按照最高投标限价公布的金额固定报价,不得自行变更,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结算方式: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及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3)各项目信息清单: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项目名称 |
中山供电局2026年自主开发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 中山供电局2026年自主开发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 中山局企业运营系统(全业务合规管理监控应用) |
广东省能源经济数据系统(中山局边缘节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监控应用) |
中山局作战指挥系统(数字化安监大数据分析应用) |
中山局作战指挥系统(中低压配电网规划方案智能生成系统) |
中山局企业运营系统(智慧培评一点通应用) |
中山局企业运营系统(智慧党建应用) |
(4)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10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 80%-10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的,自动延长该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框架招标价格调整:无
2.9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中山供电局2026年自主开发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 中山供电局2026年自主开发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 26.75 | 0.1081 | / | 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 | 否 | 不收取保证金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作战指挥系统(中低压配电网规划方案智能生成系统、数字化安监大数据分析应用)、企业运营系统(全业务合规管理监控应用、智慧培评一点通应用、智慧党建应用)、广东省能源经济数据系统(中山局边缘节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监控应用)维护服务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