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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惠州电信博罗政企客户视频网络维护优化服务采购(重新询比)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8-25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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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惠州电信博罗政企客户视频网络维护优化服务采购(重新询比)(标段编号:GDBBFA202608040023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1)为确保博罗区域政企客户视频等业务运行维护服务,拟进行2026年度博罗区域政企客户网络维护优化服务采购。
(2)服务地点:广东省博罗县;
(3)预算金额:621,967.92(不含增值税)元人民币;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视频监控业务日常维护:①视频业务的技术支撑、功能测试、演示环境搭建。②视频业务网管的应用,含网管信息查询、数据制作等。③一级视频前端视频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④一级视频VPN组网电路的日常维护。⑤为二三级视频的疑难故障处理提供技术支撑。
(2)政企业务优化调测服务:重点是视频监控类业务的综合布线、安装调测、业务割接等服务。含视频平台迁移割接、危化品视频收编、明厨亮灶上线、最小应急单元改造等。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惠州电信博罗政企客户视频网络维护优化服务采购
视频监控设备维护
-
621967.92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21,967.92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6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3年07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视频类施工或视频类维护或网络维护类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7 项目团队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3)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3)本项目至少配置6名现场驻点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计入该人数),人员持证要求如下:
至少 3 人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至少 3 人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扫描件,同一人员持有多工种特种作业证书,其持证工种可分别对应满足不同工种人员配置要求,允许复用统计。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注1:特种作业证书出现有效期届满、工种信息与需求不符、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证书不予认可。如为换发新版证书,须按照《应急管理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应急〔2026〕45 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26〕14 号)要求提供新版证书。
注2:依据《应急管理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应急〔2026〕45 号)中规定“取得有效“高压电工作业”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供应商配备的持有高压电工作业证书人员可作为低压电工作业人员使用。
注3:依据《应急管理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应急〔2026〕45 号)中规定“取得有效“电工作业”证书的人员, 在从事本职工作时,可以不再考取“高处作业”证书”。电工作业证书不能替代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书,供应商须同时满足电工作业、高处作业两类持证人员数量要求。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7)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8月29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惠州江北文明一路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江北电信中心
地 址:
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4号云山大院2号楼3楼
邮 编:
516001
邮 编:
516001
联 系 人:
张振忠
联 系 人:
王海斌、程圣杰、覃军、李成斌、赖丙乐
电 话:
0752-2869672
电 话:
18928333631
电子邮件:
13377521586@
电子邮件:
gczb_hzdx@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5日
询比标包文件
2026年惠州电信博罗政企客户视频网络维护优化服务采购(重新询比)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惠州电信博罗政企客户视频网络维护优化服务采购(重新询比)(标段编号:GDBBFA202608040023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1)为确保博罗区域政企客户视频等业务运行维护服务,拟进行2026年度博罗区域政企客户网络维护优化服务采购。
(2)服务地点:广东省博罗县;
(3)预算金额:621,967.92(不含增值税)元人民币;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视频监控业务日常维护:①视频业务的技术支撑、功能测试、演示环境搭建。②视频业务网管的应用,含网管信息查询、数据制作等。③一级视频前端视频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④一级视频VPN组网电路的日常维护。⑤为二三级视频的疑难故障处理提供技术支撑。
(2)政企业务优化调测服务:重点是视频监控类业务的综合布线、安装调测、业务割接等服务。含视频平台迁移割接、危化品视频收编、明厨亮灶上线、最小应急单元改造等。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惠州电信博罗政企客户视频网络维护优化服务采购
视频监控设备维护
-
621967.92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21,967.92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6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3年07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视频类施工或视频类维护或网络维护类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7 项目团队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3)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3)本项目至少配置6名现场驻点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计入该人数),人员持证要求如下:
至少 3 人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至少 3 人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扫描件,同一人员持有多工种特种作业证书,其持证工种可分别对应满足不同工种人员配置要求,允许复用统计。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注1:特种作业证书出现有效期届满、工种信息与需求不符、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证书不予认可。如为换发新版证书,须按照《应急管理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应急〔2026〕45 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26〕14 号)要求提供新版证书。
注2:依据《应急管理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应急〔2026〕45 号)中规定“取得有效“高压电工作业”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供应商配备的持有高压电工作业证书人员可作为低压电工作业人员使用。
注3:依据《应急管理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应急〔2026〕45 号)中规定“取得有效“电工作业”证书的人员, 在从事本职工作时,可以不再考取“高处作业”证书”。电工作业证书不能替代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书,供应商须同时满足电工作业、高处作业两类持证人员数量要求。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7)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8月29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惠州江北文明一路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江北电信中心
地 址:
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4号云山大院2号楼3楼
邮 编:
516001
邮 编:
516001
联 系 人:
张振忠
联 系 人:
王海斌、程圣杰、覃军、李成斌、赖丙乐
电 话:
0752-2869672
电 话:
18928333631
电子邮件:
13377521586@
电子邮件:
gczb_hzdx@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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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异议接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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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5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8-25 1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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