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ZCG201303935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海洋环境远程自动监测系统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 SZCG2013039352
2. 招标项目名称: 海洋环境远程自动监测系统采购
3. 标的内容: 海洋环境远程自动监测系统采购
4. 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3年08月22日 12:30至2013年09月08日 14:1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须为海洋环境自动监测浮标系统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授权商,非制造商须提供海洋环境自动监测浮标系统代理证书或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_年_08_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 资质查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 答疑事项:2013年09月02日 16:00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3年09月03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8. 本项目实施两阶段评审:
(1)第一阶段评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请于2013年09月09日 14:30至2013年09月09日 15:30期间根据本公告“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2、3条要求,将相关材料递交到市政府采购中心102室,逾期不予受理。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对供应商有关资格文件进行真实性核查,并将审查结果以公告形式发布。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我中心的指引配合查验,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第二阶段评审:在第一阶段评审结果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3天)进行,初定在2013年09月16日 14:10开始进行。评审时间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9.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已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10. 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09月09日 14:1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3年09月16日 14:1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2. 交纳投标保证金:
1) 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 一般项目,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 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 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7584021015
13. 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0755-83948190
网上操作咨询: 89805900--6 89805300--6
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89805900 89805300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