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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华药港孵化器渗漏维修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中华药港孵化器渗漏维修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中华药港孵化器渗漏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实施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孵化器楼顶屋面约3000㎡;屋面女儿墙约800㎡;外墙幕墙及屋檐约1600m。



2.1.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投标下浮率不得低于10%,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费用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但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渗漏维修工程,其最终招标控制价费用不得超过90万元。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屋面、屋面女儿墙、外墙幕墙及屋檐防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连建发(2021)3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在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招标代理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的资料:



5.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留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社保缴费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且附社保查询网址及密码,便于网上查询;以上证明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8月-2023年1月)。



5.3、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17时 30 分。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3日9时30分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二楼开标3室



开标时间:2023年4月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二楼开标3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董工



电话: 0518-8062522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 14 楼



联 系 人:郑工



电话:0518-85801981、1731234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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