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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电教室建设项目邀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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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电教室建设项目邀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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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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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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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电教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XD20230401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电教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9.493963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493963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电教室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5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3)出具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对在“信用中国
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一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留存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银州路25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024-72850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
联系方式:尹女士024-72275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4-7285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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