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年度招标采购委托代理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低于2500元的按25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2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潇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397715
质疑联系人:叶巍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397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静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509660
质疑联系人:孟琴波
质疑联系方式:1598828222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 真:0575-85209697
联系人 :吴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