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
肥城三英纤维工业有限公司、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润东建材有限公司、新泰市华兴手套编织有限公司、泰安市山口锻压有限公司(现名称: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同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圣地嘉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能金昊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山大胶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卓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莱州市鸿旺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渤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兆泰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希尔康泰药业有限公司、山东育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邦德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嘉伟司机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龙振生态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方德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21户。
所在地:
泰安、济宁、潍坊、济南、烟台、临沂
债权本金:
人民币:57,114.34万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持有的山东圣地嘉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21户债权。截止2023年3月31日,债权本金57,114.34万元,利息18,185.59万元(截止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式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该21户债务企业注册地均在山东省内,我公司可单户、组包或整包处置。具体债权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序号
| 主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其他费用
| 债权合计
| 担保方式
| 是否诉讼
|
| 1
| 肥城三英纤维工业有限公司
| 75,000,000.00
| 24,535,190.61
| 476,255.00
| 100,011,445.61
| 抵押+保证
| 是
|
| 2
| 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3,999,783.67
| 4,135,517.31
| 46,298.00
| 8,181,598.98
| 保证
| 是
|
| 3
| 山东润东建材有限公司
| 4,995,202.55
| 5,462,342.47
| 123,691.00
| 10,581,236.02
| 保证
| 是
|
| 4
| 新泰市华兴手套编织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64,674.57
| 37,407.00
| 5,102,081.57
| 保证
| 是
|
| 5
| 泰安市山口锻压有限公司(现名称: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9,999,999.02
| 16,529,782.07
| 5,500.00
| 46,535,281.09
| 保证
| 是
|
| 6
| 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
| 14,684,242.91
| 16,378,548.01
| 118,300.00
| 31,181,090.92
| 保证
| 是
|
| 7
| 山东同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9,949,150.00
| 5,577,935.93
| 26,460.55
| 15,553,546.48
| 保证
| 是
|
| 8
| 山东圣地嘉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89,711,064.24
| 31,622,507.44
| -
| 121,333,571.68
| 抵押+保证
| 是
|
| 9
| 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7,100,000.00
| 1,929,200.00
| 355,350.00
| 69,384,550.00
| 抵押+保证
| 是
|
| 10
| 山东华能金昊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35,186.80
| 28,957.00
| 7,064,143.80
| 抵押+保证
| 是
|
| 11
| 山东山大胶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497,590.01
| 52,360.00
| 7,549,950.01
| 抵押
| 是
|
| 12
| 山东卓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3,174,734.64
| -
| 12,174,734.64
| 抵押
| 是
|
| 13
| 莱州市鸿旺工贸有限公司
| 3,998,000.00
| 1,948,259.49
| -
| 5,946,259.49
| 抵押+保证
| 是
|
| 14
| 山东渤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7,999,834.30
| 4,706,511.83
| -
| 32,706,346.13
| 抵押+保证
| 是
|
| 15
| 山东兆泰商贸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8,021,190.13
| 273,046.00
| 53,294,236.13
| 抵押+保证
| 是
|
| 16
| 山东希尔康泰药业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8,672,168.75
| -
| 43,672,168.75
| 抵押+保证
| 是
|
| 17
| 山东育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46,583,155.04
| 18,245,647.39
| 291,370.31
| 65,120,172.74
| 抵押+保证
| 是
|
| 18
| 山东邦德商贸有限公司
| 44,995,000.00
| 10,103,655.37
| -
| 55,098,655.37
| 抵押+保证
| 是
|
| 19
| 山东嘉伟司机服务有限公司
| 5,456,116.00
| 6,780,219.97
| 441,000.00
| 12,677,335.97
| 保证
| 是
|
| 20
| 山东龙振生态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9,897,738.68
| 3,259,219.82
| 86,790.00
| 13,243,748.50
| 保证
| 是
|
| 21
| 济南方德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34,774,100.00
| 4,175,796.72
| -
| 38,949,896.72
| 保证
| 是
|
| 小计
| 571,143,386.41
| 181,855,879.33
| 2,362,784.86
| 755,362,050.60
|
|
|
注: 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逐户情况如下:
第1户 肥城三英纤维工业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肥城三英纤维工业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3年3月31日,债权本金 75,000,000.00 元,利息 24,535,190.61元,其他费用 476,255.00元。
一、借款人情况
肥城三英纤维工业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0年6月15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山东省肥城市安庄镇驻地,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军,经营范围:服装、床上用品、玻璃纤维及辅助材料、玻璃钢制品(化学危险品除外)、加工、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棉纺织品、针织品、鞋帽、玻璃纤维制品、五金交电、机械配件、钢塑门窗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及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汽车用玻璃纤维短切毡的研发设计与销售,金刚石膜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1、主债务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肥城市安庄镇驻地,面积为10286.7平米,抵押期限三年,为第一顺位抵押。
2、主债务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肥城市安庄镇驻地,面积为31193.68平米,抵押期限三年,为第一顺位抵押。
3、主债务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肥城市安庄镇驻地,面积为43246.14平米,抵押期限三年,为第一顺位抵押。
4、主债务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肥城市安庄镇驻地,面积为46118.46平米,抵押期限三年,为第一顺位抵押。
5、主债务人名下工业房产,位于肥城市安驾庄镇济兖路2号,共10幢,面积合计42491.04平方米,其中,1幢为砖混结构,面积为2104.11平方米,其余9幢均为钢结构厂房,面积为40386.93平方米。
原债权银行兴业银行已对上述抵押物办理他项权证、申请法院进行查封,并经生效判决书确认在最高额58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保证人情况:
(1)山东德润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1年6月22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梨园村,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海燕,经营范围:钢结构材料加工(依据区环保局审批意见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钢结构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管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以上项目凭法定的许可证件生产经营);五金交电、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常用金属罐体容器加工,双层油罐制造,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对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1700万元保证担保。
(2)自然人马军、许乐英,为夫妻关系。对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7500万元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9日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8年11月21日作出(2018)鲁09民初228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及抵押物优先受偿权已经法院确认。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债务,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又于2019年申请恢复执行,案号:(2019)鲁09执恢39号,2019年11月1日,泰安中级法院裁定同意兴业银行撤回执行申请,终结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抵押物为工业房地产,在当地价值较高。
第2户 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3年3月31日,债权本金 3,999,783.67 元,利息 4,135,517.31 元,其他费用 46,298.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7年1月1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圣元官庄村村南路东,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苏道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有效期限至2017年6月19日止)。(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水利机械、工程机械、建筑机械设备、矿山机械(国家限制类除外)、机械零部件(国家限制类除外)生产、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和境外可利用废物经营);普通劳保用品、润滑油、仪器仪表(不含特种设备)、电子产品销售;进出口业务(不含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业务)。(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情况:
(1)泰安高科润商贸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9年10月14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泰安高新区超越广场,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沙传德,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润滑油、绝缘油、电气用油、沥青、化工产品(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绝缘材料、绝缘件、纸板、五金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泰安市圣奴宝利饲料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3年11月14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山东省泰安高新区北集坡办事处圣元官庄村西路北,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宪云,经营范围:精料补充料(反刍)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畜禽饲料、预混料、混合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饲料机械设备的研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泰安市鑫昌机电工业设备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1年3月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井化路北段,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苏道强,经营范围:工程机械零部件、搬运机械制造、五金交电批发零售;工程机械零部件锻造(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自然人苏道祥、陶惠,为夫妻关系,苏道祥为主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在最高额4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6年8月18日作出(2016)鲁0902民初1278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已经法院确认。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3户 山东润东建材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润东建材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3年3月31日,债权本金 4,995,202.55 元,利息 5,462,342.47 元,其他费用 123,691.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润东建材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4年7月2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肥城市汶阳镇驻地,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苏道祥,经营范围:石膏粉加工,石膏粉、粉刷石膏、石膏砌块、石膏板、石膏装饰材料、石膏建筑材料、水泥制品、节能保温材料销售,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生产、销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情况:
(1)肥城锐锋工贸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5年10月3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肥城市白云山大街中段,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华,经营范围:聚乙烯护套料加工、销售,塑料制品、电线、电缆、五金、电工器材、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服装、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自然人董斌、雷萃勤,为夫妻关系。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在最高额16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17日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6年9月7日作出(2016)鲁0902民初2151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已经法院确认。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4户 新泰市华兴手套编织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新泰市华兴手套编织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3年3月31日,债权本金 3,000,000.00 元,利息 2,064,674.57 元,其他费用 37,407.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新泰市华兴手套编织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9年7月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新泰市岳家庄乡石棚村村北,注册资本58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巩华忠,经营范围:手工手套编织、销售;劳保用品、纱线、五金交电、橡塑制品、矿用配件、机电产品、建材、日用百货的销售;货物进出口;钢结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情况:
(1)山东金池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6年6月29日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新泰市东都镇西都村,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夏丙雪,经营范围:铸件、锻件、铆焊件、通用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机床加工;金属材料热处理;钢材、木材、焦炭、电线电缆、水泥、彩钢瓦、五金交电、煤炭、煤泥、汽摩配件、农机配件、锅炉配件、机械零部件、铁矿石、不锈钢制品、卫生洁具、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劳保用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包装材料、铝合金制品、皮革制品、竹制品、酒店设备、玻璃制品、工艺品(不含文物)、消防设备、矿山配件、通讯器材(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脑软硬件耗材、健身器材的销售;土地整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以上项目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自然人巩华忠、陈允花,为夫妻关系。巩华忠系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在最高额3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5年3月11日作出(2015)泰商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已经法院确认。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5户 泰安市山口锻压有限公司(现名称: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泰安市山口锻压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3年3月31日,债权本金 29,999,999.02 元,利息 16,529,782.07 元,其他费用 5,500.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泰安市山口锻压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0年12月1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现名称为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北村,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浩,经营范围:民用核安全设备锻件、法兰、管道制造;环形锻件、自由锻锻件、化工机械配件、船用铸锻件;封头、钢锭(坯)、膨胀节生产、销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金属材料理化检测(以上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容器、锻件技术开发;资产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情况:
(1)泰安广大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4年3月2日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口西村(2024年3月1日止),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峰,经营范围: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制造、销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膨胀节、化工机械配件加工、销售;锻件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贸易(出口国营贸易除外);资产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泰安市金港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1996年12月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泰安市岱岳区下港,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于绍华,经营范围:铸造机械制造、加工及技术研发、销售;农机具制造、销售、维修;机床配件、柴油机配件、拖拉机配件、农用车配件、锅炉配件销售;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自然人王浩,系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在最高额30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30日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7年5月22日作出(2017)鲁09民初68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已经法院确认。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6户 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3年3月31日,债权本金 14,684,242.91 元,利息 16,378,548.01 元,其他费用 118,300.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肥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王西村,注册资本16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武帮勇,经营范围:肉鸡、肉鸭屠宰加工营销,枫叶鸭(父母代)生产经营(凭(鲁肥)动防合字第11-0009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情况:
(1)泰安市泰银制丝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2002年6月2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上泉路南首,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洪振,经营范围:缫丝加工、销售;鲜茧收购、烘烤、经营;捻线丝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经营“三来一补”业务;干鲜果收购、初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自然人武帮勇、朱爱芹,为夫妻关系,武帮勇系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因原债权银行兴业银行未在诉讼时效期间对朱爱芹提起诉讼,现已脱保。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在最高额15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4日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6年5月23日作出(2014)泰民四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已经法院确认。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7户 山东同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同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13年3月31日,债权本金 9,949,150.00 元,利息 5,577,935.93 元,其他费用 263,030.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同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7年2月16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位于泰安高新区星火科技园A座4楼,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士刚,经营范围:聚化燃料、煤炭聚合添加材料相关生产工艺的研发和相关装备的销售;能源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电子工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力设施除外),防腐保温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和服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特种设备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除外)、保温材料、建材、矿石、矿粉、电石渣、脱硫石膏、磷石膏、铁尾矿、铝尾矿、聚化燃料产品、煤炭聚合添加材料(以上不含不含危化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情况:
(1)山东聚化新能源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1年4月2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宁阳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士刚,经营范围:聚化燃料产品、煤炭聚合添加材料的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及相关生产工艺的研发和相关装备制造、销售(不含特种设备);能源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电子工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力设施除外)、防腐保温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和服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特种设备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除外)、煤炭、保温材料、铁矿粉、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自然人杨劲伟、程英茜,为夫妻关系,杨劲伟系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在最高额10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6年5月30日作出(2016)鲁0902民初310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