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哈密分行十三师红星医院银医合作成本核算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2-340
项目名称:哈密分行十三师红星医院银医合作成本核算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修改完善科室成本核算、床日成本核算和诊次成本核算;新建基础业务平台、项目成本、病种成本和DRG成本;规范医院成本核算工作,发挥成本核算在医疗服务定价、成本控制和绩效评价中的作用。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4日至2022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报名资料留存,原件备查)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哈密分行
地址:/
联系方式:黄志茹0902-2269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陶云萍、李武涛0991-8897121、18199822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云萍、李武涛
电话:0991-8897121、18199822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