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咨询服务及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政采云平台 style="height: 13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yes";="" 1.0000pt;"="">(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3年5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3-K3-280001-GXLY
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咨询服务及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
| 标项 | 服务名称 | 入围供应商最大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 一 | 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咨询服务 | 20 | 家 | 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见征集文件。 |
| 二 | 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 | 5 | 家 |
最高限制单价:
| 标项 | 限价 |
| 一 | 甲方将项目委托乙方评审时,按以下费率计算服务费用 1、评审服务费的确定:评审服务费计算方法:送审项目评审服务费=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相应取费率+净核减值×相应取费率。若该项目为净核增,只付基本费。计算公式如下: 2、工程预算评审服务费 (1)、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1.2‰+工程项目净核减值×1.4%。 (2)、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3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1.0‰+工程项目净核减值×1.2%。 (3)、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0.8‰+工程项目净核减值×1%。 (4)、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0.7‰+工程项目净核减值×0.8%。 3、工程结算评审服务费 (1)、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1.5‰+工程项目净核减值×3%。 (2)、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3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1.2‰+工程项目净核减值×2.8%。 (3)、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1.0‰+工程项目净核减值×2.25%。 (4)、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0.8‰+工程项目净核减值×1.5%。 4、单个送审工程项目<1亿元以内(含1亿元)>如计算得出的评审服务费:预算评审费少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结算评审服务费少于1500元的,按1500元计;评审费付费上限10万元。 5、1亿元以上的项目 ①预算项目:按(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0.6‰+工程项目净核减值×0.8%)、②结算项目:按(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0.8‰+工程项目净核减值×1.5%)计算得出的审核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递加法。计算如下表: | 评审费金额 | 费率 | | 0~10万元 | 1.0 | | 10~20万元 | 0.4 | | 20~30万元 | 0.2 | | 30万元以上 | 0.1 | | 1亿以上项目评审服务费实行上限封顶费率:工程预(结)算评审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 |
| 二 | 甲方将项目委托乙方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时,按以下费率计算服务费用: 根据桂价费[2012]74号文件的规定,参考桂林市财政局付费标准并结合征集人实际情况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费根据送审项目投资总额,采用分段累进费率方法计算,具体如下: 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1.2‰; 1001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0.8‰; 3001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0.6‰; 5001万元—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0.5‰; 10001万元—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0.3‰; 30001万元—50000 万元(含50000万元)0.2‰; 如按送审项目投资总额及相应费率计算得出的评审服务费少于2500元的,按2500元计。 安排评审项目的时间上有特别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一律按调整系数1.2计算。合同期内,费率不再调整。 |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满两年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被“信用中国”网站( style="height: 13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yes";"="">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供应商(2021年7月1日以前获得的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或者2021年7月1日起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文件要求、已经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完善和更新相关信息的工程造价咨询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信息截图);标项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style="height: 13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yes";="" 1.0000pt;"="">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style="height: 13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yes";="" 1.0000pt;"="">。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 9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方式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style="height: 13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yes";="" 0.0000pt;"="">
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3年5月9日上午09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