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被“信用中国”( style="font-family: 仿宋;font-size: 16px;">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 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委托人(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的社保证明(被授权委托人不得为离退休返聘人员)。
八、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23年 4月 21日 至 2023年 4月 27日8:00-17:00。逾期不予提供。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
3.:
(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
4.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1362456924@邮箱内,报名是否成功以招标代理回复为准: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的报名代表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九、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投标人应于2023年 5月 10日 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使用EMS或顺丰邮寄)和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绍兴市元城大厦10楼1003-2室(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人:潘黎锦,联系方式:15257997637。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1362456924@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同时允许投标单位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13室。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招标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 5月 10日 9:30时整,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113室(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 style="font-family: 仿宋;font-size: 16px;">和十二、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元城大厦10楼1003-2室];联系人:罗燕燕;联系电话:15157512144。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15967552646。
十四、联系方式: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潘黎锦15257997637
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邵 工 0575-82391445
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