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2-0509:00:00至 2020-12-2509: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必须同时在两个平台上报名并下载文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25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乐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山大街与玉石路交叉口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580号宁洋商务402.406室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杜磊
联系人:
郝卫华
电话:
0311-82101938
电话:
0311-8886988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lqscjb@163.com
电子邮件:
lcxmgl@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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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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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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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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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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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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