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浙江省吴兴至临安公路南浔隧道段工程跟踪审计招标第1标段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浙江省吴兴至临安公路南浔隧道段工程跟踪审计招标第1标段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3-24
详细内容:

吴兴至临安公路南浔隧道段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兴至临安公路南浔隧道段工程(下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浔发改投资〔2020〕159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湖州南浔交通水利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湖州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hu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吴兴至临安公路南浔隧道段工程起点接环北路,起点桩号为K16+000,跨吴溇港后路线折向南,通过隧道下穿318国道、长湖申Ⅲ级航道,过丝绸码头后穿出隧道,终点接人瑞路,终点桩号K19+680,全长3.68千米。新建分离式隧道1座,隧道左线长约2180.5米,右线长约2184米;新建大桥107.4米/1座,拆除填河中桥101米/1座,拼宽中桥53米/1座;主要平面交叉5处。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61818.5万元,其中建安费126395.57万元。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5米,隧道净宽2x9.75米(盾构段净宽2x8.75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执行。

2.2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1标段:

第1标段:吴兴至临安公路南浔隧道段工程跟踪审计,内容包括施工过程工程跟踪审计(含建设前期工程审计、建设前期财务审计;建设期工程跟踪审计、建设期财务跟踪审计)等工作。

2.3 施工工期、“代建+监理”服务期、跟踪审计服务期

施工计划工期:2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机电工程计划工期27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8个月)。

“代建+监理”服务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止。

跟踪审计服务期:自跟踪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中期计量审计完成为止,约27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业绩、人员、信誉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具体详见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造价审计主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为会计审计主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16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huzhou.gov.c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 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打开湖州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huzhou.gov.cn)查看相关操作手册。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汤工0572-2220028)。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业务管理——网上提问在线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3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1年4月1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4月16日0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上传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huzhou.gov.cn)、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开标区域3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5.4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或未按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或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投标人须知第4.1款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本项目只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委派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即投标代表)。

5.6 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内的,投标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各投标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5.7 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5.8 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5.9 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的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huzho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南浔交通水利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年丰路1388号发展大厦A座

邮 编:313009

电 话:0572-2909927

传 真:0572-2909925

联 系 人:邱阳

招标代理:浙江宏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凤起商务大厦

邮 编:310003

电 话:0571-85237123

传 真:0571-85237123

电子邮箱:15295268@qq.com

联 系 人:阳帆

湖州南浔交通水利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招标文件(南浔隧道段工程跟踪审计).pdf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黑龙江省方正国有重点林区响水河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服务中心、校医院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湖北液压元件询比价华新水泥股份黄石分公司中选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吉林长城大厦屋面防水及彩钢瓦更新改造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苏省淮安市水门桥桥墩艺术装饰工程HASMQ-ZS标段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苏省海安县城东镇界墩村办公楼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丰南区教育局下属北阳幼儿园等三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跨省?j第次苗家坝水电站左岸高低线路防撞墩及小滑坡体挡墙修补询价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北京市2016年存储备份资源扩容项目招标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省中兴绿谷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建筑设计网煤矿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