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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1-08-25
沿江公路靖江段全线快速化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江公路靖江段全线快速化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江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靖江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沿江公路靖江段西部起于靖泰交界,东部至靖江如皋交界处,全线长约52.7公里。本项目将结合第二过江通道、第三过江通道、张靖皋过江通道方案以及靖江市居民出行需求,开展沿江公路全线快速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拟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长约52.7公里。
2.2 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报批所需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专题研究、初勘等,以及工可报批和后续服务等工作。研究深度:关键节点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2)专题研究主要包括:土地预审、涉铁、稳评、环评、洪评、航评、节能评价等。
(3)后续服务包括:勘察设计阶段招标配合以及与本工程工可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
a.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b.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c.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专业包含公路或市政专业)】且已经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d.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10km以上城市快速路工可(或设计)项目或项10km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工可(或设计)项目(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道路等级和里程为准)。
(3)履约信誉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在本省具有服务类信用评价的,以服务类信用评价为准;在本省仅有设计类而无服务类信用评价的,以设计类信用评价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评价结果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泰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在泰州市具有服务类信用评价的,以服务类信用评价为准;在泰州市仅有设计类而无服务类信用评价的,以设计类信用评价为准)为“暂定良”或以上级别(以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通知公告中最近一期泰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准;最近一期信息中查询不到的,再查询上一期信息,上一期信息也查询不到的,信用等级视同“暂定为良”);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负责人资格
a.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b.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10km以上城市快速路工可(或设计)项目或一项10km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工可(或设计)项目(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道路等级和里程为准)。
c.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投标人处2021年5月~2021年7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运输厅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含平台费2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靖江市中洲路1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52626598
招标代理: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人民中路129号1幢1号
联系人:闻亚铭
联系电话:133809011110
9.其他
9.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9.2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3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Login.aspx)完成注册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预约报名。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4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并在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5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9.6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本招标文件使用了招投标系统工具中《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模板制作。本文件“招标公告”标题或项目名称中凡涉及到的“勘察设计”均视为自动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