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6年3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YZ-2026-009
2.项目名称:坛石镇坛石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共享食堂)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坛石镇坛石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共享食堂)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2年 | 12.3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
4.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indent:37px;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height:150%">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浙江宇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凝秀北路10号华达峰景大厦10C)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7:00,逾期不予接受。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宇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凝秀北路10号华达峰景大厦10C)。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七、磋商地址:浙江宇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凝秀北路10号华达峰景大厦10C)。
八、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0-4118848
地址:江山市凝秀北路10号华达峰景大厦10C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坛石镇坛石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3454015041(625041)
地址:江山市坛石镇坛石村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坛石镇镇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0570-4573135
地址:江山市坛石镇坛石村清明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