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首钢设备处项目SS00-1617-000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一标段室内精装修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景山区首钢设备处项目SS00-1617-000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一标段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核)〔2025〕4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首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石景山区八角街道,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石景山区首钢设备处项目SS00-1617-000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一标段室内精装修工程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石景山区首钢设备处项目SS00-1617-000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一标段室内精装修工程二标段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精装修面积约1560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石景山区八角街道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二标段范围内(4#、8#、9#、12#住宅楼地上及对应楼座地库落客区)精装修工程施工,包含电梯前室、走廊、户内精装修等。
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6 年08月06日16时00分至2026年08月11日16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年08月18日16时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本工程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路首钢总公司第一机械运输工程公司院内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街273号安助置业院内东楼一层 |
联 系 人:曹凌云 |
联 系 人:刘学颖 |
电话:13146998028 |
电话:010-83277285 |
传真:/ |
传真:010-832772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xueying_liu@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付永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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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5321797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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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18618445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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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岳天男、18618445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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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2026 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