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仁和镇太平村定向安置房项目SY00-0002-6010地块工程-燃气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顺义区仁和镇太平村定向安置房项目SY00-0002-6010地块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前期)[2018]9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仁和日升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顺义区仁和镇太平村,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顺义区仁和镇太平村定向安置房项目SY00-0002-6010地块工程-燃气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顺义区仁和镇太平村定向安置房项目SY00-0002-6010地块工程-燃气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200266.97㎡合同估算价534.182274(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仁和镇太平村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燃气工程、室外燃气工程、室外燃气调压站等。
2.6其他燃气中压管道设计压力为0.4MPa,燃气低压管道设计压力为3kPa。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燃气管道))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1)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扣;
2)本专业承包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3)申请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申请人近3年(2023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1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申请人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申请人未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标注资质异常且未完成整改。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6 年08月14日09时00分至2026年08月19日17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年08月25日10时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本工程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44号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15层1501 |
联 系 人:霍志军 |
联 系 人:江军、张雷 |
电话:13895177616 |
电话:13121115971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霍志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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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3895177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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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010-81166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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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雷/13121115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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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2026 年08月12日